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根据改革要求,立足新职能新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以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收到移送审理案件20件(其中5件处于形式审核阶段、正在审理3件,审结12件)、备案10件。同比2019年,审理案件数8件、备案0件的情况,今年审理案件增长150%、案件备案在年初就实现零突破,为派驻机构不断发挥其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审查调查职能营造了良好的势头。
审理、备案案件数量的大幅度提升,体现了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制度完善、工作创新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就。
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程序明晰。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查调查的“关口”“出口”和“窗口”,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立足岗位职责,先后制定出台《云南省委上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等四项制度,对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质量要求、效果评价等环节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范。同时结合省纪委“2+1+1”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联动办案工作机制,解决了派驻机构改革后如何有效行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责的问题,推动“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最后运用好“红白榜”制度,压紧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倒逼派驻机构主动履责,以此形成合力,打好组合拳。
创新工作方式,提供不竭动力。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和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实行“审理小组”工作模式,通过新老搭配工作,既让“新人学习老人”的丰富经验快速成长,又让老员工在思想碰撞中迸发新的工作激情,从而握紧拳头、聚焦发力,高质高效完成审理工作,全面消化了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移送审理案件数量激增带来的工作压力,也满足了派驻机构日益增长的案件审理需要。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期间,保障了案件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为全面复工复产提供了不竭动力。(王闻玺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