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纪检监察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派驻监督放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和特点,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今年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明确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8个重点监督”:一是重点监督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是重点监督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三是重点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四是重点监督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五是重点监督2020年省人代会期间会风会纪情况;六是重点监督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七是重点监督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尽责,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现实表现情况;八是重点监督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和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坚持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贯通起来,把政治监督具体融入省人大机关履职过程,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进一步弹出政治监督的“重音”“强音”。
完善监督手段。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在抓长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把政治监督做实做细的途径。认真落实与省人大机关党组协作配合“四项机制”,进一步探索参加会议、“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谈心谈话、抽查检查、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和纪检监察建议整改等措施,做到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拓展到哪里;人民群众有反映呼声,正风肃纪就在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不收敛不收手,严厉惩治就在冒头处亮剑,确保监督全覆盖、有效覆盖、形成常态,鞭长可及、震慑常在。
提升监督效能。认真落实“2+1+1”联动工作机制,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发挥派驻监督衔接各类监督的作用,主动沟通协调,整合监督资源,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派驻监督与其他监督同向发力。定期与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机关纪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把日常监督落细落实;充分运用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工作成果,作为分析研判政治生态、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精准执纪执法的重要依据,一体推动,全面落实政治监督各项任务,形成叠加效应,提升监督效能。(陈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