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认真抓好《规则》学习。
按照当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总要求,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采取打印分发纸质学习资料、微信群转发电子版学习资料、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学习感想等方式代替组务会集中学习,切实做到防控疫情、学习提高两不误,确保学习成效。
通过学习,全体组员一致认为,《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作出规范,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下步工作中,大家纷纷表示,要在自己学懂弄通的基础上,积极当好《规则》宣传志愿者,将《规则》以通俗易懂的多种形式传达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中,用好《规则》这本工具书,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