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好用好

发布时间:2020-02-07 10:17:05   来源: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疫情防控如火如荼,业务学习不能停顿。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后,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第一时间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网上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并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认为,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和第一个关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特殊作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副书记认为,监督是权利,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是十分重要的监督方式。只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不竭动力。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认真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发挥信访举报这个社情民意“晴雨表”、政治生态“风向标”的作用。

长期从事案件查办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的副书记认为,广大党员和群众要珍惜检举控告这一神圣权利,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实际工作中,诬告陷害的现象一直存在,这种行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两手抓”“两手硬”,既充分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着力推动检举控告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认为,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是党员的权利。案审室刚刚受理了一起党员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下一步,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认真履行办理申诉的程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实事求是地作出复议复查决定。

大家一致认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则》站位高、基调严、内容实、易操作,必须将其当作“案头卷”“工具书,边学边用、随用随学、学用结合。与此同时,要继续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学习运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执纪执法,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争取早日成为监督能手、办案高手、业务强手,不断增强履职担当能力,进一步提升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的“辨识度”和贡献率。(刘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