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网上学习讨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2-05 09:40:13   来源: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按照相关要求,不安排集中培训学习,采取微信群内发布学习内容,及时讨论分享心得的方式进行学习充电,“网上学习、群内讨论”成为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疫情防控时期进行交流学习的特殊方法。收假第一天,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网上学习《规则》,并在微信群展开学习讨论。

《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对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把处理检举控告作为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受理、集中管理、专人负责、规范处理”的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定期召开组长专题会研究检举控告处置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设立检举控告热线电话:0871—65712388,受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检举控告;建立督办制度,督促交办单位办理检举控告,做到件件有落实,宗宗有结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将不断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赵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