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加强自身建设,一体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忠诚履行职责,当好派驻机构“探照兵”,为云南“三农”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学习读本,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8次,开展形势政策、革命传统、爱国主义、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15次,深入专题调研2次并形成调研报告2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去年初及时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落实全员培训,于9月中旬组织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全体干部对《规则》《规定》进行集中培训。先后选派参加省纪委监委和农业农村部培训2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利用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抓好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提高自身免疫力。构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质量。
坚持“三个一以贯之”,一体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体推进支部与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三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去年全年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工作4次,年初制定下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同时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全面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61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44次,召开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28次,举办干部培训班11次。
一体推进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驻厅纪检监察组始终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求,2019年共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21次、上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组织生活会3次、民主评议党员36人次,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份。督促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去年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6份。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9次,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42人次,共召开党委(党组)会议106次,厅长(局长、院长)办公会36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3次。
一体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安排,驻厅纪检监察组先后对省交通厅、省住建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建议20余条,对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款购买烟花爆竹、违规乘坐动车一等座等问题予以通报曝光。组领导先后带10个检查组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共21家单位开展检查,并组织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全年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排查等专项整治。
始终忠实履行职责,当好派驻机构“探照兵”。聚焦主责主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跟进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各综合监督单位年度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强化责任制监督。检查考核省农科院和省农垦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督促整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年出具廉政意见129份。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常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开展面询5次,“政治关爱式”谈话6次14人,体验式监督7次,诫勉谈话4人次;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383人次,约谈48人次。四是开展“蹲点式”监督。对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所属7家单位开展了“蹲点式”监督工作,共梳理出各类问题38条,出具监察建议书7份。
聚焦问题线索处置,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注重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开展信访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和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收到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32件,初核7件,立案5件,结案5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1个党委通报问责,5名处级领导干部党内警告,3名处级领导干部诫勉问责,2人政务警告,6人谈话提醒,追缴违纪款300余万元。省农业农村厅有2名厅级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省农科院1名省管干部被省纪委省监委谈话,1名省管干部被省纪委省监委函询,1名科级以下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是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实名通报曝光省农业信息中心“账外账”等6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聚焦民生,深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集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到广南、西盟和澜沧等地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专题调研;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9条;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对33个贫困摘帽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省农垦局对黎明、江城等4个农场开展扶贫项目问题整改“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完成线索移送司法、纪检共24条;配合昆明市纪委监委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问题涉及6人的责任追究。(王锋焕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