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0-01-15 09:14:10   来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召开2020年第1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出重大制度安排。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会议强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组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职能职责,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要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始终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要主动适应“三项”改革要求,健全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要突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积极创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有效方式;要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强化执纪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推进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崔庆林  席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