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省纪委监委作出了向省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重大决定,从6月份撤销省联社纪委改为派驻制以来,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深刻反思蒋兆岗、万仁礼、罗敏、施增荣“四个专案”暴露出的农信社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强化职能职责,以改革为动力,坚持“敢”字当头,紧盯信贷、财务、招投标等容易滋生腐败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加大云南农信反腐力度。
突出职能定位,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与省联社党委联合印发《派驻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与省联社的关系、具体职责权限、机构及人员设置以及重要情况报告、工作沟通协调、信访举报线索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为农信社各级纪检机构“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明确了方式方法。
派驻改革后,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从原来的“同级监督”转变为“上级监督”,有效解决了原来省联社内设纪委权威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的问题。由原来的省联社纪委向省联社党委汇报工作,转变为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省联社党委更加重视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派驻改革以来,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多次与省联社党委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权力监督、信贷领域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等问题交换意见,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
强化政治责任,着力修复云南农信政治生态
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深刻认识到秦光荣、曹建方和蒋兆岗、万仁礼、罗敏等人给云南农信政治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把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省委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工作方案和省纪委冯志礼书记在派驻机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牵头起草了《省联社党委做好“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实施方案,重点对通过秦光荣、曹建方等人打招呼进入农信社系统的“违规进人”、违规干预农信社工作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蒋兆岗、万仁礼、罗敏任职期间选人用人工作、省委两次巡视整改、省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处置、重大案件处置、贷款发放、呆账核销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原来处理不当的坚决予以纠正,加大监督检查,督促全省农信社结合身边的违纪违法案及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推动修复净化云南农信政治生态。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督促省联社党委首次召开全省农信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州市各级行社“一把手”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部约谈一次,并向县以上各级行社党委书记发出一封公开信,表明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和强化日常监督的鲜明态度。紧盯重点人和重点领域发力,针对资金密集、违纪违法多发频发的信贷领域,以及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从严从实管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行为实施办法,明确领导干部禁止性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农信社资源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在全省农信社进行大摸底,组织清理了全体干部职工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在农信社系统贷款、不良贷款等情况,涉及职工约2.4万人、特定关系人约13.9万人,严肃查处利用农信社资源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以信贷谋私等问题。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不良贷款清收追缴要求,督促全省农信社6月至11月期间现金清收10余亿元。
提级办理案件,坚决纠正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把惩治作为最严厉的监督手段,建立查办案件提级办理制度,牢牢把握监督执纪的领导权,坚决纠正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派驻制改革以来,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共收到信访举报200件(其中重复举报96件),立案53件(是去年全年立案数的10倍),已办结14件,处理省联社管理的干部及县级行社副职38人,党纪处分36人次,政纪处分22人次,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次,留党察看1人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6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人次, 党内警告处分15人次;开除公职处分4人次,政务撤职处分6人次,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次,政务记过处分6人次,政务警告处分5人次。突出信贷领域惩治震慑,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将29人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开展专项整治,破除作风问题屡禁不止顽瘴痼疾
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对辖内74家县级行社开展交叉推磨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县级行社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4人。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省联社修订完善了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办法7个,对涉及差旅费、培训费、津补贴、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接待管理、工会经费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
抓住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季度考核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在每季度考核评分基础上,淘汰一批政治素质低、履职能力弱、担当精神不强的纪检干部,坚决纠正以往纪检干部不敢监督、老好人思想严重等问题。建立全省农信社党支部纪检委员管理办法,明确纪检委员具体职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个党支部。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外出报备及请休假审批制度,规范纪检干部外出。结合农信社实际,制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五不准”》,规范和约束农信社纪检干部行为。开展纪检干部大培训,利用6个晚上以视频形式组织全省农信社纪检干部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安排的18个纪检业务专题,突出《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执法规定》的学习,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