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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楚雄市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1-07-02 07:12:08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0年7月1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楚雄市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向楚雄市委书记李先祥移交了巡视反馈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陈为群向楚雄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办副主任李文俊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楚雄州委书记杨斌表态并提整改要求;李先祥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5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楚雄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楚雄市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够有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紧迫感不够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部分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弱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监督职能不到位。巡察重形式轻落实。落实监督责任主动性不强。执纪问责缺乏较真碰硬的精神和勇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不严。基层党建抓得不够紧。干部人事政策执行有偏差。职务任免发文、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职级晋升存在好人主义思想。长期违规借调乡镇干部。作风建设不实,存在调门高、落实差的情况。落实各类监督整改政治意识不强。审计整改作为不够;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扎实。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3点整改意见。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有力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抓紧抓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切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抓牢抓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强化纪律监督,抓实巡察工作,做好各类监督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三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各类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省委巡视办强调,楚雄市委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牢记初心使命,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切实担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做实做细整改日常监督,更加重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做实整改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强化成果运用。

楚雄州委要求,楚雄市委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要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坚决全面认领巡视反馈意见;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好巡视整改这一重要政治任务;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务实举措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楚雄市委表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楚雄市委将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二是扛牢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市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三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适时开展“回头看”,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视整改;四是用好巡视成果,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从严从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五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州委巡视联络办、州委巡察办及州纪委州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州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楚雄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楚雄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市属各部门、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