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今年5月,该市纪委监委荣获云南省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破网打伞”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两个一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涉及“保护伞”问题快查移送机制,优先受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同推进;通过提级督办、直查快办等方式,建立快查快处机制,提高办案质效,深挖彻查了一批资金资产管理、涉毒涉赌、市场流通等领域腐败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促进了景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至今,景洪市纪委监委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9件,深挖彻查了“徐昌健案”“黄统案”等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7件(采取留置措施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同时,扎实做好“一案三查”,给予8名相关部门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21名问责处理,进一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压实。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等其他问题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处理5人,谈话提醒7人。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坚持立足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景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周书芹 张灿坤 崔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