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出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件,其中立案10件,予以了结9件、按处置管辖权限移送市纪委监委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这是昌宁县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交出的成绩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强化破“网”打“伞”,注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中共昌宁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明确工作步骤和方法。工作中,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政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动,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与公安机关建立监督执纪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信息互通,建立线索排查制度、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制度、县纪委县监委提前介入制度、重点督办制度、通报曝光制度;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两委人员犯罪的线索,及时通知县纪委监委,由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实时了解详细案情,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开展问题线索“月排查”,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对本乡镇及监督单位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保脱贫”专项行动,“昌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进村入户,强化政策宣传,及时挖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巡察工作重点,把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多次对信访举报、已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大排查。
此外,严格执纪审查,突出工作重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整合办案资源,对上级交办、转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县乡纪委上下联动、派驻机构集中联动、乡镇纪委片区联动工作机制,始终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密结合,始终形成惩腐拔“伞”的高压态势。认真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有关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其认真查找问题结症,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