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坚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州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关于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州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依可据。
州纪委监委在向各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下发督办通知,对2017年以来在办和已办结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对州司法局、州人民检察院、州人民法院、州公安局、文山监狱5个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并深挖在侦查、审查、审判等环节中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黑恶势力腐败问题,并按时移送州纪委监委。
去年3月、9月分两次对8县(市)、46家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先后向文山市、富宁县、州交通运输局等发出纪律提醒函17份。针对查处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总数排名靠后的麻栗坡、马关2个县纪委监委发出《工作提示预警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取得明显进展。对广南县、富宁县和州住建、交通开展了一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认真整改反馈问题,下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整改方案、下沉督导文山州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第二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整改方案、点名指出文山11个问题整改措施,即“三方案一措施”,共涉及整改问题38个,其中已完成整改8个,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和需要进一步落实30个。
该州纪委监委落实省纪委周报、月报制度,每周、每月定期梳理各县市情况汇总,上报省纪委监委。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8件,查结44件;处理人数1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77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0人。通报曝光4起9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韦祥俊 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