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职责定位,严格依法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年来,市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44件,已办结34件,其中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建立横向、纵向协作机制,抓紧、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线索情况加强汇报与沟通协作,多部门开展联动,既全面发力、深入推进,又规范管理、提高质效。对所有已掌握线索,紧盯问题梳理,优先办理,做到快查快办,逐一落实责任,清仓见底。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力扫黑除恶线索处置和审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工作效能,细化各项工作措施,逐项逐条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依托网站、微信群、宣传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发挥驻在部门职能作用,对系统内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深入乡镇、村寨,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通告,向村干部和村民详细讲解扫黑除恶重要性及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类别等形式,强化政治担当与斗争精神。
深挖问题根源,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深挖细查,摸清问题底数,确保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零放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