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容“打折扣”

发布时间:2020-06-03 14:28:12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小吴,你仔细看一下新接的这个案子,因为案子情况比较特殊,交给你主审。”3月3日上午,西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吴跃琨把卷宗递给我说。

我带着疑问接过卷宗。“孙某某——西盟县勐卡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他不是之前我主审的一个案子的被审查人吗?他不是因违反工作纪律,还在处分影响期内吗?”看到被审查人的名字我感到十分惊讶。

我仔细翻看卷宗:2019年11月16日晚,西盟县公安局勐梭派出所接到电话举报后,接报民警当场查获孙某某与三位个体老板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2019年12月2日,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孙少云罚款4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对在孙某某身上查获的赌资600元人民币予以收缴。

我专门对新受理的案子做了详细的阅卷笔录,并把孙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受处分的卷宗重新梳理了一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陈跃春特意参与了审理谈话。

到了谈话室,我再次见到了孙某某本人。孙某某有些局促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尴尬地冲我们笑了笑。“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

“这是我们的工作,你只用实事求是的讲清楚事实,配合我们做好工作。”我边说边示意孙某某坐下。

“孙某某,你怎样看待这件事情?”陈跃春直奔主题。

“我知道公职人员不允许赌博,但心存侥幸,想着周末放松一下,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就没有控制好自己。”孙某某轻描淡写地解释了几句。

“你是否知道还在处分影响期内?”陈跃春严肃地问道。

“知道,之前因为项目出了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某某低着头答道。

“受党纪处分才过一个月,你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把组织的处分当儿戏,加之违法参与赌博,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你怎么对得起家人的期望和组织的培养。”陈跃春严厉的训诫道。

“我……”孙某某欲言又止。

“严以律己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是做人做事、为官从政的准绳。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分管镇上的财政、项目办等重要部门,正处于干实事的阶段,应该意识到自己身份的特殊性,你与个体老板有纠葛,如果项目上有什么问题,你怎么处理?”

“我知道错了,我目光短浅,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孙某某低着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今后你务必引以为戒,勤于自省,珍惜组织给你的机会,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情趣,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自觉抵制赌博等歪风邪气。”陈跃春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

3月19日,孙某某因在处分影响期内违法参与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我写着结案报告,试图分析着孙某某的心理。我们的很多基层干部存有侥幸、放纵、从众心理,只要不开除,挨个处分不影响,只要不犯罪,犯点错误不打紧侥幸心理的存在,促使党员干部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放松廉洁自律要求,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这是造成干部违规违纪的总根源。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是儿戏,每一条都是“硬杠杠”,没有变通的余地,执行起来绝不容许“打折扣”。(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