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大费周章”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发布时间:2020-03-30 10:35:16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今天,是我到区纪委组织部报到的第一天,因为有过3年有余复杂乡镇纪检工作的经历,我对这份工作充满信心。

“请问,来纪委盖章是不是在这里?”组织部部长杨部长正耐心地一一为我介绍组织部的工作职能职责时,一名同志站在门口张望并问道。

“你要盖什么章?”听到是来办事的同志,我赶紧站起来把他请进门,刚想告诉他盖章应该去办公室,却听杨部长客气地问道。

“我们单位有一名同志要参加市教育系统的评优评先,需要你们纪委盖个章。”来人说着递过来一份表,表头写着《xxx同志评优评先推荐表》。

“好的。因为程序比较多,麻烦你留下联系方式,等我们查完以后会联系你。”我心里正纳闷为什么盖章的事情要找组织部时,杨部长已经答复了来人。

“他要盖的是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章,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也是我们科室主要的职能职责之一。凡是有单位或个人需要我们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我们首先需要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和各个纪检监察室征求意见建议,最后对反馈回来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尤其是有无意见都要写清楚,再报给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方能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我满头雾水,因为在乡镇,来人办事需要盖章,大多都是去的党政办。杨部长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向我解释。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那这工作也不复杂嘛,‘小菜一碟’!”我心里想着。

随后,杨部长把今天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交给了我,并给了我一份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指导文件进行学习,在认真学习以后,我大概清楚了这个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打印出了征求其他科室意见的《东川区纪委监委廉政审查审核表》送去相关科室征求意见。

“这人是公务员吗,是我们的监察对象吗?”谁知,在我眼中的“小菜一碟”才刚送去案件监督管理室,他们的一个问题就把我难住了。

“应该是吧,如果不是的话怎么会让我们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由于惯性思维,刚才我也没有详细过问需要出具证明的人员是什么身份。

“那不一定,现在好多单位要求我们进行廉政审查的人员身份混乱,你还是确认一下比较好。”怎么会这样?带着疑惑,我回到了组织部,再次查阅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及《监察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想再次确认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对象……

“看我这记性,忘记告诉你了……”杨姐看我在一堆书籍里翻翻找找,知道我肯定是遇到了困难,在听完我的疑惑后,她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现在各级各部门需要进行廉政审查的事由五花八门,所以需要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人员身份也不一定是公务员,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的监察范围扩大了,但仍需要对监察对象进行鉴别,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方可纳入监察范围,如果不属我们监管范围的人员,我们是无法知晓他们廉政情况的,就不能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随后,杨姐告诉我。

原来如此!我赶紧联系了刚才来办事那位同志,确认到需要评优评先的那位同志原来真的不是公务员身份,但他是教育部门中的一名中层管理者,所以符合我们进行廉政审查的条件。我这才带着《东川区纪委监委廉政审查审核表》再次去各相关科室征求意见,在征求到各科室均“无意见”后,又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最后找到分管领导签字后才把这件事了结了。

“谢谢。”在我将《xxx同志评优评先推荐表》盖好章,拿给留下联系方式的同志后他对我表示了感谢。虽然大费周章,但心里还是暖暖地。

几经周折,才终于办完了我眼中的“小菜一碟”,看来,纪检工作学无止境,我还需要加强自身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才能跟上纪检监察事业改革的步伐。(靳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