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紧盯反馈问题整改 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发力

发布时间:2020-03-12 12:46:02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没有一个班子成员抓整改,怎么可以公开了事?”这是大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审阅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时对身边工作人员的质问。

据了解,2019年6月21日至7月28日,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10月23日,巡察组向该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中,该单位3名党组成员,1人在进驻前调离、1人因病至今在住院治疗,党组书记在反馈会后因病长期在外住院治疗。该单位虽然按通知要求上报了整改情况相关材料,但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整改落实。

“就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都没有召开,其他许多反馈的问题,我们认为也是没有整改到位的。”巡察组副组长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介绍该单位整改情况时这样说。

针对这个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联系。通过了解,从反馈至今,该单位“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不能按程序正常开展,巡察整改程序未按规定完成,至今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低,整改不到位。

这样的特殊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巡察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该单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最终责成该单位延时整改,相关职能部门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待整改到位再组织实地检查和测评,适时进行公开。

“我们原先认为,巡察工作和日常工作检查一样,只要上交了整改报告,就可以顺利‘过关’,没想到巡察整改还真‘动真格’,这对我们的工作确实是很大的促进。”该单位工作人员对巡察办负责人这样说。

为解决巡察整改上热下冷、做表面文章等问题,该州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反馈后2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关。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或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及时约谈其“一把手”。州纪委监委还将巡察整改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紧盯被巡察单位及下级党组织,深入基层党员中间,就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和测评评价,及时推动解决发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州共完成十轮巡察,其中前九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219个,已完成整改2182,整改率达98.33%。

“绝不允许被巡察党组织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走形式、搞变通,更不允许当‘甩手掌柜’。”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示,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必答题”,紧盯反馈问题的整改,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发力,这是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坚决杜绝被巡察单位“推、躲、闪”的“过关”思想和现象。(杨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