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单位人少钱少、无资金无项目审批权,在大家眼里是‘清水衙门’,但这两年‘清水衙门’变成‘浑水部门’的事例也不少,你们在看账务的时候一定要细之又细,不然到巡察结束还是什么问题都发现不了。”作为巡察组长,我在进驻某局前对组员这样叮嘱道。
果不其然,巡察组把该局2013年以来的全部账务查了个遍,除部分财务报销和管理不规范的小问题外,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是真的情况很好没有问题,还是问题隐藏了没有发现?大家对此满腹狐疑。
“从我看过的账目来说,我感觉某局购买办公用品比较频繁,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组员小王说道。
“财务账目再一一查看可能时间来不及,效果也不会好,接下来你们可以调整一下工作方法,对购买办公用品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也可以抓住一些疑点深入细查。”我倒排了时间表后,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
很快,两份蹊跷的发票引起了组员的注意,发票是假发票吗?不假,而且报销手续齐全,发票后附有购物明细清单,发票上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但让巡察人员感到奇怪的是,一个仅有7个人的单位,连续2天在同一商店购买近3000元的办公用品,且分2次购买。更令人奇怪的是,两张发票的下方都用铅笔写着“650×2+税=1460元”,买东西怎么还要上税?是记账人员无意写上的还是里面有什么猫腻?巡察人员百思不得其解,为搞清事情真相,我们决定找有关人员来了解情况。
“你们单位日常办公用品用量大不大?多长时间购买一次?”
“我们单位人少,经费少,办公用品用量也不大,一般在固定商店挂账,年底结账,都是我负责办理。”单位出纳回答道。
“那你们2016年6月29日、30日怎么连续出现两张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而且还有税款,难道买东西也要你们上税吗?”
出纳立即变得不知所措,脸涨得通红,紧张地说:“我岁数有点大了,时间又有点长,一下子想不起来,要不等我想想、等我想想。”
过了大约五分钟,出纳才开口说道:“我想起来了,这两张发票是买烟开的,共买了两次,每次都是2条,单价是650元/条,10%的税。因不好处理,就开成办公用品发票报销,当时我怕时间长了记不得,就把税是多少也写在了上面。”就这样,一条问题线索被揪了出来。
把烟开成办公用品,这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障眼法”。作为一名巡察人,不仅要训练出“千里眼”和“顺风耳”,练就“七十二般武艺”,还必须有一双用认真、细心、耐心炼制而成的“火眼金睛”,才能成功破除各种“障眼法”,让违规违纪者无处遁形,让巡察利剑永不蒙尘。(李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