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自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精神实质,切实转变传统观念、坚决打破惯性思维、主动摆脱路径依赖,找准职责定位、创新工作理念、激发工作潜能,最大限度把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脱了之”向“脱而不离”转变。派驻纪检监察制度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与驻在部门脱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从 “同吃一锅饭”的“一家人”,变成“各吃各饭”的“两家人”,这是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独立性、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权威性的重要举措。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自身定位还存在认知偏差,机械地认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财、物、事均与驻在部门脱钩,已然是“局外人”了,就应该“一脱了之”,完全从“局外人”的视角、站位开展监督工作。这种“一脱了之”的认识和定位,一定程度上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具体监督实践中,更加重视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廉政谈话、线索处置等程序性“外围式”的监督,不自觉地忽视或不重视对被监督单位具体业务、日常管理的深度了解和贴近融入,导致监督工作不深入、浮在表面,“前哨”“探头”作用大打折扣,“驻”的优势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因此,要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精神实质,切实转变“一脱了之”的错误认知,增强“脱而不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推进派驻监督工作中,找准结合点、平衡点、着力点。既要以“局外人”的视角,拉开与被监督单位的距离,以相对独立的身份,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加强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又要以“局内人”的视角,把身子往前探、把哨口往前移,积极主动融入被监督单位,紧贴具体业务、日常管理开展“近距离”“全天候”监督,真正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前哨”“探头”的作用。
“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综合派驻模式下,一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往往要负责监督若干个单位,这些单位政治生态、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干部结构、风险隐患等方面不尽相同、各有特点。如何确保对各个单位的监督达到同等深度而又各有侧重,避免“浮在表面”,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做好的“答卷”。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习惯于按照“一个节奏、一套方案、一套标准、一个模式”进行监督,力气下得不小,精力耗费不少,效果却差强人意。这种“大水漫灌”式的监督,面面俱到、内容雷同,看似力度大、有气势,实则重点不突出、指向不集中、缺乏针对性,犯了“用一个药方包治百病”的毛病。一方面浪费了有限的人力物力,分散了开展其他工作的精力。另一方面容易忽视一些个性化的问题,导致该监督的重点没监督,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因此,派驻监督不能满足于一般化、大呼隆抓,不能搞大而化之、概略瞄准,要自觉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找准靶心、精准发力,开展“精准滴灌”式监督,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各综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深入研判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干部队伍总体状况,准确把握各单位在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风险点、隐患点,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领域、重点项目、重要节点、重点环节,量身定制“一家一策”监督方案,绘制好监督执纪问责的清晰“路线图”“施工图”,开展点对点、人对人、事对事的精准监督。
“按部就班”向“出其不意”转变。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为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比如,会议监督、检查监督、专项监督、整改监督、廉政谈话、廉政意见回复、节日期间作风检查,等等。这些行之有效的“基本功”,是派驻监督工作的基本抓手,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逐一落实,抓实抓细抓好。但是,如何把这套“基本功”用好、用活,修炼成“克敌制胜”的本领?不仅是战略战术问题、更是态度认识问题。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什么时间节点干什么事”的工作特点,满足于按部就班、程序性履行监督职责。这种“按部就班”式的监督,战术套路化、僵化倾向明显,工作规律性有余而随机性不足,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监督效果难以显现。因此,派驻监督工作不仅要把“规定动作”做规范、做到位,还要敢于打破常规的思维定式,在“出其不意”上下苦工,不走常规套路,不按常规出牌,力求在破中求立、乱中取胜。要打破时间规律,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突击式”监督检查。打破常规时限,开展关口前移、下沉一线、拉长时限的“蹲点式”调研监督。打破常规身份,开展不亮身份、以普通群众身份办事形式的“体验式”监督检查。打破传统习惯,开展紧盯问题整改落实,严防整改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回马枪式”监督检查。通过单独或组合运用,打好“出其不意”的监督“组合拳”,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监督压力,确保监督工作更有力量、更具实效、更有权威。当然,“出其不意”也要拿捏好分寸,把握好章法,要有的放矢、有备而出,绝不能过滥过频,给归口监督单位正常开展工作“添乱”。
“结果导向”向“过程导向”转变。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结合监督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助力补短板堵漏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的基础性、前置性定位认识不够,不同程度存在“重案件线索查办,轻日常监督”的思想,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已然”的结果问题查究上,在“未然”“将然”的问题上着力不多、用功不深。这种“治已病之病”的结果导向,能够有效地减少违纪违法存量、对遏制违纪违法增量有强烈的震慑效果,工作成绩也“立竿见影”。但是,也存在“后知后觉”“慢半拍”,监督实效性差、工作滞后的问题,没有体现“治未病之病、治将病之病”,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发的监督内涵,极其容易陷入“忽视监督—问题衍生—问题恶化—忙于办案—无暇监督”的恶性循环怪圈。因此,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的设计初衷与核心要义,深刻认识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和纠偏纠错功能的重要性,把更多的目光和精力从“紧盯结果找问题”转移到“紧盯过程找问题”上,做细做实过程性监督。要延伸监督触角,把监督覆盖到被监督对象的日常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要加强监督力度,保持高强度、高频率的工作态势,营造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监督氛围。要见微知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拉拉袖子”让问题刹车、“扯扯耳朵”促干部调头。要以小见大,善于发现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及时提醒督促完善机制、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见子打子”向“标本兼治”转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一体推进“三不”体现了高度的政治站位和科学的工作思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方法论。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部署要求,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不断学思践悟、贯通运用。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紧锣密鼓,问题处置就事论事、就问题看问题,案件查办风生水起,“后半篇文章”却草草了事。这种 “见子打子”的工作理念,既不能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也不能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治理效果。因此,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 局限在查几个人、办几件案子的狭小范围,要主动将一体推进“三不”蕴含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惩中有治、治中有惩,标本兼治、固本培元。要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政治高度、作风养成、教育管理、生态培育等多角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聚焦权力、资金、资源等关键要素、重点环节解构分析制度机制,找准制度缺陷漏洞,把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贯通起来、融合起来。要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聚焦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总结普遍性特点和规律性成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案发单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单打独斗”向“借势借力”转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涉及领域更加广泛,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法治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针对监督工作人少、点多、线长、面广的现实挑战,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常规思维,习惯于“单打独斗”,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开展工作。一方面,面对庞大复杂的工作任务,常常“疲于奔命”却“力有所不逮”,工作只能点到为止、不深不细,难以取得理想成效。一方面,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常常囿于自身专业能力所限,无法有效作出判断,还会不把问题当问题,从而也就发现不了问题。因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跳出纪检监察组看派驻监督工作” ,以更宽的视野、理念和格局统筹整合资源,善于借势借力、协同作战,注重在调动和利用多方资源的过程中实现“1+N”倍增效应,实现工作平台的实体化、有形化。纵向上,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汇报沟通,强化与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联系,善于借用纪委监委机关的业务指导力量和信息、资源、手段,弥补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统筹推动派驻监督与部门监督融合贯通,善于利用归口监督部门力量开展协同监督,加强与机关纪委的协调联动,建立日常沟通协调、监督调查配合、互相通报信息等机制,延伸监督触角、扩充监督力量。横向上,要主动跟进巡视巡察、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信息、提出审计建议,加强对巡视巡察、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巡视巡察、内部审计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加强与其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工作交流,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当然,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归根到底,还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没有过硬的本领,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就很难胜任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