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丽江市委批准,丽江市纪委监委对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刘文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文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施工方吃请、礼品及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丽江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丽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