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大理州公安局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长、州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文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在其他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担任社团法人;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和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犯罪。
刘文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知法犯法,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议、州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