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0-06-25 08:19:10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6月22日上午,怒江州纪委监委在怒江州廉政教育基地多功能厅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曾彧主持会议,州监委委员、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干部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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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对近期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关指示及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管业务培训班有关会议精神,再次学习了《云南省纪委监委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规定》《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管室要求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管室对我省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反馈意见的通知》及《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纪委监委滥用监察权的通报》,对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提醒,特别是进一步重申疫情期间确保审查调查安全的相关要求。

会议要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对《规则》《规定》《“走读式”谈话工作规定》等的学习,严格执行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强化谈话安全管控。

会议要求,要按照该州今年上半年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全州各县(市)留置场所及谈话点的自检自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访、派驻纪检组、巡察及专案组等部门,要及时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齐弱项短板,坚决排除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全面掌握问题线索处置进度,严格执行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落实,避免因处置时限过长或处置效率不高带来的安全隐患。审查调查工作中要突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工作对象政治上要关心、生活上要照顾,让工作对象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针对近期留置场所管理发现的漏洞,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不断查找留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谈话、监控、陪护、医疗、饮食、纪律等制度及规定,并执行到位。相关部门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监督检查室要加强对联系县(市)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监管、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现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零事故。

据悉,全州四县(市)已分别于6月22日、23日内召开了各县(市)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并作出相关要求。(杨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