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于2019年4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尚在影响期内,建议暂不提拔使用……”近日,麒麟区纪委监委依照规定对拟提拔或重用的218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存在影响干部提拔使用情形的6名干部提出了否定的意见建议。
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前置监督关口,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成果,围绕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涉及廉政审查的事项,把好政治首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审核、统一回复”的原则,对需要开展廉政审查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征求信访室、党风室、纪检室、案管室等意见建议,部门负责人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再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给出综合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后给出回复意见。
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核实情况,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务被立案审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情况,是否有因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追究责任等情况。对无相关问题反映的人员,按程序给予意见回复;对涉及被问责、立案、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的审查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回复提拔、评先等结论性意见,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
同时,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对需要审查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审查的相关内容。对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廉政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把好政治首要关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只有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这个第一道关口,才能确保风清气正,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区共对拟提拔及职务调整人员开展廉政审查560人次,审核党政干部因私因公出国(境)8人次,审核评优评先单位117个次、个人111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8人次。(罗白云 保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