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4人次,占比78.0%;第二种形态19人次,占比12.0%;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比3.1%;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比6.9%。”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把强化日常监督挺在前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一般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其他涉嫌违纪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使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放下包袱、大胆工作。
注重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立足抓早抓小,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同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体现严管厚爱,切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注重从日常教育抓起,将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警的警示教育贯穿日常教育中,充分利用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案为鉴敲警钟,通过常态化纪律教育,构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借力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大正风反腐宣传传播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强化责任问责,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对问题性质即使比较严重,但能如实向组织讲清楚、认错态度诚恳的,给政策、给出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失职失察又不知悔悟的从严查处,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悬崖勒马,防止其贻误终生。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周杨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