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办案工作机制的推行,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充分发挥队伍的‘聚合效应’,工作开展起来更顺畅了,办案质量也提升了,我们监督执纪的底气和信心更足了。”华坪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守业说道。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办案主业,打破以往只有纪检监察室负责执纪审查工作的局面,优化配置资源,充分盘活审查调查人才库,凝聚执纪执法办案力量、规范办案流程、挖掘内部潜力,将办案范围扩大到机关各部室、派驻机构,从全县审查调查人才库抽调精兵强将组建4个专案组、2个工作专班对各项清零行动进行冲刺,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贯通工作方式方法,推行“组团办案”新模式,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实现了“室室有办案任务、人人肩上都有担子”的局面。
组团办案机制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责总协调、分管副职具体安排部署、一名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领衔兼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或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审查调查人才库人员为组员,将有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经验、熟悉精通财务和法律等人员优化搭配、合理分工,统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行业扶贫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力量,聚焦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常态纠治“四风”、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纵向指挥、横向协作联动,采取案件由牵头承办的纪检监察室统一汇总管理、统一集中研判、统一查询调证,坚持“一案一组团、一案一授权”,切实做到监督执纪执法同时同步推进,提升监督办案力量。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组团办案期间,注重发挥以案代训的作用,选择贴近实战、贴近实际的内容,针对案件办理中常见的问题开展业务探讨、工作交流、案件分析,通过参与各类督查、办案活动,进一步熟练掌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各项职能,着力形成紧密联动协作机制,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今年以来,累计组团办案78次,立案30件,处分34人,问责27人。通过组团办案,扎紧了“三不”的笼子,遏制了基层微腐败,促进了“三务”公开,进一步肃清了“四风”问题。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轮流参与、协助办案,确保办案工作不‘断层’,有效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接下来将分期分批安排乡镇及派驻机构干部到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跟案锻炼,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审查调查整体能力和水平。(罗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