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净化优化丽江政治生态这一目标,把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减力度,不变节奏,不松尺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1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63件(次),同比(427)增长8.43%。
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85件,同比(425)减少9.41%。
立案179件涉及196人,分别同比(215,245)减少16.74%、20%;其中县处级7件8人,乡科级39件45人。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7人,同比(144)减少4.86%;其中党纪处分114人,政务处分44人,双重处分21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70人次,同比减少3.49%。其中,第一种形态33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4%;第二种形态92人次,占19.6%;第三种形态27人次,占5.7%;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4.3%。
1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19件1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6件29人。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共立案审查73件77人,其中自办案件58件62人。(和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