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严惩“微腐败” 增强群众反腐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0-05-27 10:45:07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截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贪污项目培训费……”日前,龙陵县纪委监委连发2期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的通报。这是该县严惩基层“微腐败”,增强群众反腐获得感的又一“成绩单”。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群众身边的“苍蝇”出猛招下狠手,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反腐获得感、安全感、参与度,我们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整治只表态不落实、只喊口号不出力和工作要求事事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同时,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等问题,开展误餐费、加班费清理工作。不断加大纠正‘四风’宣传力度,严肃处置问题线索,增强监督合力,保持纠歪风、树新风的强大声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据悉,去年以来,该县紧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件38人。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三访’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强力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