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乡基层治理,是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有力保障,近日,昭通出台《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六项机制”,全力构建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
《意见》出台前,昭通市认真研究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昭通实际,紧紧围绕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就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进行了详细安排。
《意见》充分体现“激励+监督”并举,全方位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
据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以提升群众自治、法治保障、德治教化、共建共治、科技支撑、基层权力监督“六大能力”为统领,强化组织领导、投入支撑、示范引领、激励约束“四个保障”,既充分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内容,又细化实化了具体措施,尽最大能力汇聚起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强大合力。
《意见》指出,要加强基层权力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纪律保障。要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大对村(社区)监督工作支持力度,选优配强村居委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巡乡带村看县”巡察,强化脱贫攻坚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发生,坚决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
《意见》出台后,该市纪委监委对标具体要求,主动及时响应,周密部署,建立领导专项工作机制和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正向激励基层组织履职尽责,激发联动工作合力,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已经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全市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消除监督死角、盲区,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市纪检监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既找问题“症结”,又开好“药方”,确保《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张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