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教育和提醒,此次谈话对我来说不仅是提醒,更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和警示,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党纪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党纪法规认真办理案件。”屏边县公安局民警许某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县纪委监委的谈话提醒后表态。这是屏边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进行严管厚爱的一种方式。
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来信来访、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抓早抓小,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因人施教,分层次分类别开展谈话提醒。谈话前摸清党员干部的学历背景、家庭情况等要素,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在谈话中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注重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与他们一起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及时解开党员干部思想“疙瘩”,让党员干部在心灵受到洗礼和教育的同时,能够卸下心理包袱,重拾信心,积极投入工作。
为防止谈话提醒打白条、走过场、一谈了之,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到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工作态度、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及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对“一意孤行”的干部严肃处理,让党员干部在经常性的“敲打”中校准思想、调整行为之舵,把党员干部体内的“毒素”彻底排除,避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越走越远。
“在党员干部犯错时拉一把、帮一帮,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组织的严管厚爱把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屏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红河州把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抓早抓小的有力举措,着力在“第一道防线”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廉洁“清醒剂”,防止“违纪”行为演变为“违法’”行为。(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