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严谨细致。”在审签一份否定性意见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文件时,鹤庆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与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提出从严审核把关、实事求是回复的要求。
鹤庆县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涉及干部提拔、调整、评先评优等共46批1427人次进行廉政审查,对4名党员干部提出否定性意见,有效减少了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
每接收一份党风廉政审查文件,县纪委办公室的小付都要对有无涉及征求对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党风政风方面的违纪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情况等征求相关部室的意见,经相关部室签字确认完成会签后,及时整理形成初步回复意见,报请领导审核签批,再实事求是地予以回复。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病”,有“伤”说“伤”,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经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组织处理等建议,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廉政审查工作中坚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责任不推卸,才能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把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董晓燕 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