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明确,该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将紧扣全市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在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情况,聚焦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走形式、搞变通等突出问题;紧盯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等作风问题;对专项行动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同时,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好“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不缺位、不越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压实压牢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为避免“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发生,不断强化对各县(区、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专项行动过程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不参加各县(区、市)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不参与具体整治工作,坚决有效履行好监督职责。
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注重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直击问题根源,以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向主责部门开列“问题清单”,督促主责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完善制度机制,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此外,明确职责任务,精准发力,把监督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全程盯办问题整改。注重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提炼,及时上报情况,确保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治出成果。(王晨秋 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