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在“早发现”上深化监督

发布时间:2020-05-17 13:02:2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和组长,你语重心长地跟我们说纪律讲规矩,关于个别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绕行周边城市’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重申纪律,以此为警示,坚决整改。”对丽江市直某部门领导班子来说,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对他们谈的一次话,着实让他们红脸出汗了一把。

原来,日前,丽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在第十轮巡察中,从车旅游费报销单据中发现,该部门个别干部在参加外出培训过程中绕行周边城市,要求该部门立行立改。该部门针对此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出外出报备制度,制定了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按照《丽江市市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把关外出培训和车旅费报销,经过严肃认真的批评,使违反制度规定的同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作出书面说明,同时以此为警示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重申纪律要求,举一反三查找整改问题,防患于未然。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是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挺纪在前的一个缩影。

“凡涉及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参会的领导和记录人员必须对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字。”针对驻在部门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专门针对此问题下发了整改建议书。“因为一个不完整的会议记录,就不能全面记录会议决策事项的内容、过程和不同意见建议,不可能真实反映参会人员的履职情况。部门收到整改建议后,认识到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对标对表,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责成工作人员规范记录,确保了会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此问题的整改,纪检监察组尹组长介绍说。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一一指出所负责单位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改进“三重一大”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做好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文字资料,反映出党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痕迹,是检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政治生态的重要窗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子组长说。针对部分监督部门党组会议议程及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组织负责部门围绕目前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何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如何规范执行党委(党组)会议制度进行了实务培训。

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离‘只进一扇门’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制定分类进驻方案,高效利用场地,加大“应进必进”工作力度,使更多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丽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调解、公证等23个事项入驻,丽江市税务局“开办企业”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申领业务入驻,工程建设水、电、气报装业务等入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实现让群众少跑腿,高效便民服务上下功夫。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各类谈话、函询、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和整改建议书、回复党风廉洁意见等方式,将监督作为“治病救人”、转变作风的重要手段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抓出成效,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44人次,占比71.1%。(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