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派单+追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再落实

发布时间:2020-05-09 11:20:25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部分派单内容未完成,部分单位未按时限要求上报派单完成情况,一季度‘四班’领导未完成派单内容38条,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科级领导未完成派单任务168条……”

近日,马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四班”领导及全县400名科级领导派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派单内容未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将一季度未完成的派单内容安排在二季度继续派单,对落实派单任务不到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按要求追责。

为及时掌握了解派单内容落实情况,避免“一派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的方式及时发现进度滞后、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压实“两个责任”。

政治责任再压紧。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调阅资料、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不定期对辖区14个乡(镇、场)和55个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督查,并延伸到各村(生产队)、科室、基层站所了解责任落实情况。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村(居)务公开报备、乡镇资金监督台账、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平台录入等为重点工作,以“派单明责、台账记责、检查督责、失责问责”等方式,打造“两个责任”落实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即行即改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监督责任再压实。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党内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形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有效机制,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功夫做细做实,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果应用再强化。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制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验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同评定等次作出具体奖惩规定,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李一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