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先出差后审批现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执行不严格制度就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久而久之势必助长形式主义之风,在此提醒你们严守制度规定,担当履职。”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两个单位多次出现的先出差后审批现象,及时严厉指出,督促整改。
“一定立行立改,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为单位把住第一道防控关卡,并举一反三在强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驻在部门“一把手”在接受提醒谈话时表态。
适时提醒,坚持抓早、抓细、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样的提醒谈话,已经成为日常监督常态。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细化深化监督方式方法,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牵好主体责任“牛鼻子”,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用好耐心说服教育“婆婆嘴”,为驻在部门量身定制“药方”,防患于未然,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要深刻汲取案发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以案促改,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针对丽江中院原立案庭庭长杨某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驻中院纪检监察组以此为教材,深刻剖析原因和教训,开展身边事教育事边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为驻在部门分析单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督促措施落实到位。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以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对巡察反馈的某系统基层协会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协会在基层和群众中的作用发挥不足,有些协会已处于瘫痪状态;某联合会很少开展业务工作,项目资金长期结余等问题,纪检监察组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田间地头跟踪整改,督促主责部门对协会进行治理整顿,推动协会健康发展,对结存项目资金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收到纪检监察组下发的整改建议书后,我们对去年以来所有差旅费相关报销凭证进行了检查,共清理50余笔,清退金额一万四千余元,并多次主动向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着手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某市直单位在接到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发放的“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等相关问题整改建议书后,及时作了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着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监督执纪关口前移,把好干部守纪‘关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营造了单位政令畅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市某部门“一把手”表示。(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