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牢抓实各级环保督查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跟踪督办直至该问题整改到位、销号清零……”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及整改事项明细表,对各级环境保护督察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事项进行督办。
据悉,2016年至2018年,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以及环保督查“回头看”共反馈涉及玉溪整改事项135项,目前已完成整改95项,正在整改40项,其中达到序时进度32项,未达序时进度8项。
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达到序时进度的反馈问题应改尽改、全面整改,决不允许拖延整改、超期整改。对超过整改时限3个月以上,且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主动督办、问责、曝光,决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拖延整改、虚假整改。
同时,督促责任单位将省审计厅反馈的16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与各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杜绝敷衍应付、放任不改,将小问题拖为大问题。对超时未整改到位,且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用铁纪保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