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绿春县纪委监委向乡镇纪委和纪检监察室发出了9份工作提示预警,要求在收到预警通知后,认真把握审查调查相关时限要求,突破关键环节,及时整改。
为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效率,该州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压紧压实承办单位和部门对问题线索的办理责任,实行问题线索处置提示预警机制,全程督办线索处置,坚决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等现象发生。
采用面对面催办、电话督办、下发提示预警等形式,及时提醒和督促承办部门按时限处置线索并建立管理台账,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至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案管室对问题线索处置全程跟踪,闭合管理。做到一门进一口出,形成受理、登记、呈批、分办、处置、归档等过程的“痕迹化”链条,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准确把握程序审批和办理时限要求,确保问题线索办理全过程程序合规。
为切实发挥提示预警的作用,绿春县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提示预警的问题线索全程盯办,实时掌握办理动态。对于被提示预警的单位,年底纪检监察业务量化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对工作提示预警敷衍了事,未在规定期限办理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预警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坚决防止问题线索处置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实现有效管控。
“提示预警机制实施后,有效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负责任、抓紧办、不懈怠的精气神。较之以前,我县在办理问题线索方面的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绿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提示预警通知书不能一发了之,要通过提示预警压实问题线索处置承办部门的责任,从而达到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的目的。(张琳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