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个别村组干部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和财务,在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集体资金不及时入账的问题……”近日,晋宁区纪委信访室经询问信访举报相关承办单位近期工作情况、查办进度,综合分析问题属地分布特点,向相关单位发出了信访预警通知,及时进行预警提醒。
今年,晋宁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机制,着力从信访举报、违纪违法具体案件、日常监督检查、巡察中深挖问题,动态分析研判各单位的政治生态,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建立信访情况定期分析预警制度,从群众反映中发现问题。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为基础,结合区域内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情况,全面分析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每月定期分析,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单位(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群众问题,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早发现、早解决。1至3月,印发信访预警提醒2期,分析信访举报28件。
实行廉情分析制度,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中进行分析研判。每月汇总全区线索处置、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运用“四种形态”等相关数据,形成32类专项统计表格,扩展完善13项个人信息分类和5项案件基本情况,通过认真分类汇总数据、梳理制作图表,深入分析一定时期内的案件特点、发案规律等,洞察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新苗头,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助力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宣传教育、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各个环节。1至3月,印发廉情分析报告2期。
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围绕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问题,批评教育52人(次),问责16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各派驻纪检组发挥“前哨”“探头”作用,开展“嵌入式”监督,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工作例会、开展实地走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部门)的监督指导,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开展调研走访、督促指导工作,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焦点,了解农村基层的干部队伍作风状况,与乡镇(街道)共同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推行巡察整改12项工作机制,做足巡察“后半篇文章”。为防止发现问题浮于表面、分析问题原因不深不透,确保发现问题精准,实行“三听取一协调、组办会审、多方会商”工作机制;为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防止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后“一反了之”,整改责任不清、互相推诿扯皮,实行“两约谈一通报、三报告一清单跟踪、巡察建议书”工作机制;为加强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承办部门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实行“问题线素处置沟通、部门监督联动、对村巡察双反馈”工作机制;为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实行“三级联动、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专项检查”工作机制。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夯实责任同频共振。一方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运用“四种形态”纳入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另一方面,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既用好第一种形态,又坚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实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相互配合、齐抓共管。1至3月,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4人次,占比79.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9人次,占比16.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2.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比1.7%。
“要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要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政治巡察发现问题,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从日常监督检查,从具体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从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透过现象看本质,综合分析研判各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为领导干部从政治上精准‘画像’。”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尹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