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拟提拔使用的李某同志廉洁自律、问责等方面的情况征求你委意见,请予复函。”这是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委组织部发来的一份关于某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李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征求意见函》。
工作人员对来件初审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征求意见,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
随即,工作人员对各科室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核查。经反复确认并报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一份关于该同志“在我委没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情况,目前没有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的廉政审查意见被送往了市委组织部。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要加强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干部选好了,政治生态才能‘山清水秀’。”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加强内部各部门统筹协调,有分工有合作,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写出回复意见。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明确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对象和类别,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第一季度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493人次。其中,选拔任用14批265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4人;评先评优9批233人次。
“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相当于为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一次‘廉政体检’,我们必须严格规范程序,敢于直面‘病症’,实事求是地出具‘体检报告’。”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绍鹏 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