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将法治化思维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发布时间:2020-04-14 14:10:19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工作中进一步做到规范化法治化,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权。”元阳县监委委员对办案人员进行培训时说道。

今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法治思维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执行《规则》《规定》作为提升监督本领的有效抓手,解读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职责职权,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审批权限、文书手续等规定切实开展监督工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权、程序要求,增强法治思维。

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衔接机制和协作机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党员与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机制,推动形成高效顺畅的“纪法”“法法”衔接。按照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依规依纪严格履行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要求,体现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要求。该州以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业务为重点,以集中培训、实战练兵等方式,对各项文书再规范、对各项程序再明确,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过程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在措施使用审批制度方面,与监察法相衔接,一定要注意审查调查可以采取的措施手段以及审批权限,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州纪委监委相关干部在《规则》《规定》学习培训会上讲道。

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力量薄弱、监督还不够精准的问题,该州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聚焦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通过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等,强化实战培训“大练兵”,让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扎实提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法治化监督执纪能力。

该州印发《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关于开展“强作风、树形象、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的方案》,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在遵规守纪、守法上树形象、作表率,始终坚守责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真正成为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周笑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