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29件,其中州本级223件、芒市35件、瑞丽市24件、陇川县17件、盈江县22件、梁河县8件,同比上升123.81%。
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8件,其中州本级31件、芒市34件、瑞丽市34件、陇川县25件、盈江县23件、梁河县31件,同比上升17.11%。
立案审查65件80人(县处级 1人),其中州本级5件7人、芒市10件12人、瑞丽市10件11人、陇川县9件9人、盈江县25件35人、梁河县6件6人,同比下降8.45%。
结案67件,其中州本级6件、芒市23件、瑞丽市7件、陇川县7件、盈江县19件、梁河县5件,同比上升19.64%。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同比上升9.84%,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24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50人。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5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5人(次),占64.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7人(次),占14.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9人(次),占15.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5.5%。
(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