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苏某某违规办理客事,收受监督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违纪款予以收缴……”漾濞县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近日,县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和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用好典型案例,让“反面典型案例”成为“警示教育样本”,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编印“活教材”,让警示教育更“接地气”。县纪委监委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成《漾濞彝族自治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这些案例既有违纪违法事实,又有原因剖析和警示教育;违纪违法事实情节生动、数据详实,点评剖析深刻到位、警示性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读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让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身边教训触及灵魂,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严守底线、远离红线,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起到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效果,使警示教育更加“接地气”。
巧用“处分送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县纪委监委把处分送达环节融入纪法教育,把处分决定送达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全面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提升执纪审查效果。由案件承办人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面对面宣布通报、面对面剖析总结、面对面督促整改,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召开反思座谈会等环节,用身边反面教材为身边人敲警钟,实现警示教育“放大效应”。
完善管理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常“体检”。完善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上廉政党课相关制度,时时敲响党员干部的廉政警钟,持续用力,形成常态,持续释放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强烈信号,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同时,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要求相关单位深入剖析本单位案发根源,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推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公职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职业自觉。(杨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