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仅浪费财力物力,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要下大力整治。”今年初以来,鹤庆县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依托鹤庆高原水乡的优势,因地制宜,走出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斥巨资造景,建华而不实景观亮化项目,与当地地理环境和整体风貌不协调;规划城市亮化面积过大、造价过高,超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建超大体量假山叠瀑、人造水系、大量浪费资源能源;违反规定,对党政机关办公楼进行超标准亮化;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严重超出标准,甚至大量占用基本农田;虚列虚支,多计工程款、虚列工程量,甚至违规套取挪用其他专项资金6个方面的问题。
为防止整治过程中出现“拍脑袋”决策,大而化之,一拆了之等问题,在专项整治中,该县组建了由专业机构和规划、市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业评估论证专家队伍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并争取上级部门对在评估、论证、复核、审批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整治中,对本地区本部门景观亮化工程、城市亮化工程、人造景观工程、道路沿线绿化工程等城镇建设项目,逐项对照检查和摸底排查,列出整改清单和项目台账。
针对排查梳理评估确认的相关问题,该县制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真查真改。对已建项目,复核审批手续,进行科学评估,对存在问题地抓好整改;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加强审示和论证,发现问题该改的要改,该停的要停;对已批待建项目,要重新审核,科学评估可行性和必要性,属于“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立即叫停。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问题整治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在监督检查、巡察、信访举报、审计中发现的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挪用惠民资金、扶贫资金搞“景观亮化工程”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对在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坚决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同时对突出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通过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把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