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实行提示预警制度 拧紧履职尽责“发条”

发布时间:2020-03-28 08:11:29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你纪检组在对驻在部门监督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力、执纪监督缺位等问题。请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解决,并于3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4月1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纪委办公室……”因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日前,富源县纪委对某派驻纪检组发出了工作提示预警单。

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优作风、勤履职、提效能,忠诚履行好纪检监察双重职责,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日前出台实施《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着力以制度推动责任压实、工作落实。

提示预警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预警事项包括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纪委监委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工作部署、领导批示贯彻不力的内容;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各项工作指标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的情况;其他需提示预警的工作或事项。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案审室、信访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有关工作或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需提示预警的事项,起草形成提示预警通知,列明提示预警事项和整改落实要求,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同意后,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名义向被提示预警单位印发提示预警单,并抄送县纪委监委有关分管常委、委员和联系的监督检查室。

收到提示预警通知后,被提示预警单位对提示预警事项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经提示预警仍未进行整改或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县纪委监委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采取通报批评等进一步措施。

为强化提示预警的结果运用,提高其约束、震慑作用,制度规定被提示预警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派驻(出)机构,取消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指导、督促所联系的被提示预警单位抓好提示预警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被提示预警单位经提示仍未整改或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取消有关联系的监督检查室评先评优资格。

“实行提示预警机制,目的在于有效防治和及时纠正系统内庸、懒、散、漫、拖等不良风气,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拧紧履职尽责‘发条’,重实干、提效能,勇作为、敢担当,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刘云超  徐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