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我县餐饮单位(含夜宵)正常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3月14日发布了关于恢复餐饮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通告后,当地众多餐饮企业做好防控措施后纷纷开门迎客,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
虽然餐饮单位恢复了正常经营活动,但是防疫依然容不得丝毫松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焦监督首责,采取“体验式”监督方式,对辖区内的饭店、餐馆、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经营场所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到位,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餐饮店的卫生清洁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落实得怎样?是否实行进出扫‘云南抗疫情’二维码和佩戴口罩进店消费?座位数有没有减半、相互间隔距离是否保持1米以上?……”
带着这些问题,县纪委监委督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为消费者,在城区随机抽查部分餐饮店开展“体验式”督查,亲身感受通告的实际执行情况。
“您好!请扫二维码方可进店。”在该县一家米线店门口,戴着口罩的服务员向两名正准备进店的顾客友情提醒道。督查组工作人员按流程入店后,在店员的指引下,被安排与其他顾客错位而坐。
“少数餐饮经营场所存在清洁消杀不到位,个别小吃店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督查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发现问题反馈给职能部门,要求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要继续做实做细监督,督促各餐饮企业严格执行相关防疫措施,推动职能部门从严履职到位,切实筑牢餐饮环节的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