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聚焦问题整改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03-25 14:26:36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巡察市人社局党委反馈指出3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10个问题,市人社局党委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市人社局党委全市通报的问责处理。”这是文山市纪委监委用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市不断夯实政治巡察基础,把巡察整改作为关键环节和巡察工作落脚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紧扣巡察反馈整改落地见效情况,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反馈意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与单位工作绩效挂钩。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市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内容,督促指导分管联系乡镇(街道)、部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共对市级领导完成派单17人次,市级领导对巡察反馈问题突出和巡察整改不到位的9个乡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开展约谈。

每轮巡察反馈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的同时,移交给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分别对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方面的共性问题,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要求级党组织对标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汇报、督办,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定期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有的单位党组对存在问题没有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整改浮于表面,从源头上建立预防问题发生的制度机制力度不够……”第十轮巡察整改评估发现少数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实等问题。

据介绍,每轮巡察整改结束后,被巡察单位经过2至3个月的认真整改,巡察办、巡察组、派驻(出)纪检机构从组织落实、问题整改、建立台账等方面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对于没有整改到位或整改结果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相关问题,限期要求重新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等处理,让被巡察单位对存在问题确实进行认真整改、不留尾巴。

与此同时,做好巡察发现问题公开和整改情况公开工作,被巡察党组织通过市政务网、党内文件、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文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落实。(倪树翠  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