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2月13日,督察组转办的112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查处28家,责令关闭4家、停业整改13家、立行立改31家、限期整改54家。”近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红河州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反馈。
近年来,红河州委、州政府扛实政治担当,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坚决落实督察反馈整改要求,全面深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生态环境保护“闸门”,保护好红河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加快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建设。
“2018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分别召开了9次常委会议、1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异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整改问题。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将‘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质量指数’考核指标分值调整到12分以上……”
该州高位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手把关、分管领导跟进协调。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综合施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抓实整改工作,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按时按量整改到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各级领导干部把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把整改方案项目化、具体化,亲力亲为抓好落实;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抓整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3大保卫战,不断改善和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实行“销号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的原则,逐条研究,逐项销号,并及时向上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将整改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追究制”,将整改工作纳入监督检查和考核内容,对措施不力、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该州以此次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走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同行的路子,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