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整治四类问题 防止清明祭祀铺张变味

发布时间:2020-03-24 11:03:49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昨晚电视里播了不准请客上坟的通知,大家都提醒一下自己的亲戚,免得犯了错受处分!”刚刚参加完晨练的杨大爷向他的伙伴们讲到了他在电视里看到的内容。

清明节前夕,永胜县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启动专项整治,明确四类整治重点问题,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并在永胜电视台滚动整治工作《通告》,倡导群众文明祭祀、简朴祭祀,鼓励公众监督举报违纪违规问题,防止清明祭祀铺张、变味。

《通告》规定,县纪委监委将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清明节期间遵规守纪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查处四类“四风”突出问题:以祭祀名义聚会聚餐、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基层单位的宴请、游玩等行为;公车私用,使用公车参与祭祀、探亲访友、接送子女、踏青旅游等行为;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搞低俗祭祀、在祭祀活动中组织和参与赌博,在上坟祭祀时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烧火做饭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修建大碑大墓、豪华墓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告》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本区域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全县所有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不组织、不参加违反规定的上坟、春游等活动,引领社会新风尚。对顶风违纪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人民群众对清明期间在祭祀中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现象十分反感,我们将按照‘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的要求,紧紧盯住清明期间祭祀聚餐、修墓建碑等问题,加强督导,从严查处顶风违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确保清廉过清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通过重点整治清明节期间的突出“四风”问题,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推动形成良好的社风、民风。(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