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 | 这样的村组干部,查他!

发布时间:2020-03-18 11:28:07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2017年4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决定要在石林县板桥街道初为村租地建信号基站。

该县板桥街道初为村村组长李宏林打起了小算盘。他想把信号基站建在自家地里,于是带着公司勘测人员到自家地里走了个遍,但是都不符合条件。最后,勘探人员将基站的位置选定在村民洪文珍家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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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林又打起了歪主意,他告诉洪文珍,是因为他的努力协调才选了她家的地。洪文珍年纪大、不识字,出于感激和信任,就委托李宏林与公司签订租地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可她万万没想到,李宏林是盯上了她家的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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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李宏林第一时间得知了31800元租地补偿款打入洪文珍家存折。当天,他就带着洪文珍到板桥信用社,亲自到柜台把租地补偿款全部取出,但只给了洪文珍13000元,自己“截流”了1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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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洪文珍去信用社查询,发现自己并没有拿到全部补偿款,于是打电话质问李宏林,李宏林谎称剩下的18800元被公司扣押。洪文珍表示要到昆明找公司理论,李宏林慌了,急忙把16000元交给了洪文珍的女儿。最终,将2800元以办理手续开支为由扣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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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2日,板桥街道纪工委第一次向李宏林了解情况,李宏林辩称没有帮洪文珍取过钱,更没有克扣2800元租地补偿款。直到第二次谈话,拿出洪文珍家存折取款记录时,李宏林才交代了事实,表示克扣的补偿款会及时退赔,但事后却一直没有动静。后经板桥街道纪工委反复多次督促,2019年7月1日,李宏林才把2800元交给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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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纪委的同志,我终于拿回租地补偿款了。”昆明石林县板桥街道龙潭村委会初为村村民洪文珍从街道纪工委书记手中接过征地补偿款时,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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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员、作为村组干部,李宏林本应为民服务、为民谋利,但他却把黑手伸向群众,贪得无厌、克扣截留、失信失德,对抗组织调查,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7月31日,李宏林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初为村村民小组组长职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村组干部经手的大都是小项目、小资金,数目不大,但却关乎着农民最切身的利益,一旦出现吃拿卡要、办事乱收费、贪污截流、侵占挪用等“蝇贪”行为,让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卡在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影响更为恶劣。这样的村组干部,就该一查到底,给基层村组干部敲响警钟,彻底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曾艳华  李卿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