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立案条件成熟,为我们快速突破案件奠定了扎实基础。”在总结罗平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黄某康和原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保某武违纪违法案查办工作时,县纪委监委第八监察室主任彭飞深有感触。
近年来,罗平县纪委监委就如何统筹融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支监督力量进行积极探索,深入推进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和深度融合,提高监督效力。
“我们根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顺藤摸瓜,才能快速查清连串的‘猫腻’。”问题线索统分结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优势互补,释放强大监督合力,最终,黄某康、保某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一一查实。
关于派驻监督力量融合后对工作的推动,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也感受深切。“在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我们立即和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取得联系,对线索进行评估研判,整合资源开展调查,案件才得以突破。”纪检监察室与驻县政协纪检组及时召开线索研判会议,随即对侯某清进行调查,短时间内就查清了其先后66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的事实。
“纪检监察室干部取证经验足、询问能力强,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情况底子清、政治生态熟,他们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因此能在短时间内圆满完成问题线索的调查工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巡察、执纪、监察反腐败协同配合机制,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支监督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推进监督力量互为补充、深度融合,形成无缝衔接的监督闭环,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具体实践中,一方面积极探索加强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全面融合的途径,明确执纪监督部门加强对所联系的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与派驻机构工作例会、力量调配、工作融合等制度机制,对重要事项协同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建立巡察派驻联动机制,巡察前派驻机构提前跟进沟通,巡察中派驻机构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巡察后派驻机构持续跟进,督促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到位、规章制度完善到位。
同时注重加强“四个监督”之间的联动,定期、不定期交流监督信息,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政治生态现状,精准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我们始终把擦亮监督‘探照灯’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措施,以强劲有力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带动并一体推进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力,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推进融合监督全覆盖,努力实现监督执纪执法效果最大化。(肖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