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怒江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重要精神,认真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盯“为民服务解难题”目标,直面问题,举旗亮剑,担当作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州委主要领导经常与其他常委、与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常委之间、常委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高质量开好州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段跃庆、侯新华等余毒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在怒江的影响,以8个“查一查”为抓手,深入对照剖析秦光荣流毒影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问题。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州委严格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州委常委会2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涉及相关议题37个,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在各级干部中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活动,共开展11399人次,督促整改问题、抓责在手、担当作为。州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查,专题听取巡察、重要案件审查调查、专项纪律检查等重要工作情况,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巡视整改集体约谈,经常约谈常委班子成员和县(市)委书记,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同步发力,层层夯实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例行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问责压实“两个责任”,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29个单位、86名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工作制度,规范选拔程序抓好州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干部日常考核监督管理,对全州700多名县处级干部、82个州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四县(市)16个县级领导班子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抓实“一报告两评议”、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组织完成694名州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集中填报,核查153名,处理教育24名。倒查“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责5人,提醒函询诫勉州管干部39人次。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各类问题372、203、49、27人(次),比例分别为57.1%、31.2%、7.5%、4.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深化“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运用怒江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开展监督,实现日常监督可视化、可追溯。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中央第十二巡视组指出怒江存在的3个问题以及举一反三对照查找的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有序推进八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召开全州巡察工作会议,去年开展3轮巡察。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隐形、抓变异、抓反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件48人,同比上升73.68%,给予问责处理15人,党纪处分29人,政务处分6人,双重处分2人,通报曝光10批次18起典型问题。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全覆盖格局逐步构建。完善派驻和巡察机构设置,实现前置监督全覆盖。支持州纪委监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交流力度。高位推动州级留置场所建设,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留置场所建设情况汇报,主要领导深入泸水市丙贡村专题调研州级留置点建设情况,现场解决问题,州级留置点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计划2020年6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兰坪县留置分点已完成项目可研评审,2020年启动建设。(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