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首责,把握监督要求,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不断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高效权威的监督体系。
深化纪律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在机构改革中强化监督力量,改革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18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1.82%;监督执纪编制86名,占编制总数的81.9%。坚持挺纪在前,坚持抓早抓小,坚持违纪必究,2019年以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85人次,其中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置比例分别为68.6%、21%、6.2%、4.2%。
推进监察监督,延伸监督触角。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对派驻机构进行更名,赋予24个派驻(出)机构监察权,实现派驻监察监督全覆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根据《昭通市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向全市146个乡(镇、街道)派出146个监察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加强派驻监督,发挥探头作用。深化新一轮派驻(出)机构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公检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市直部门的全覆盖监督力度;整合派驻(出)机构力量,从原来的26个整合到24个,干部力量更加集中,工作运行更加统筹。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促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
强化巡察监督,注重后期整改。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灵活运用“巡乡带村看县”等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巡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直插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民生三大领域,促进各级各部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坚持市县党委巡察与省委巡视工作同步谋划、整体推进,切实增强巡视巡察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把巡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以最严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抓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
“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带动并一体推进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净化优化全市政治生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聚焦监督首责,持续发力,协调推进“四个监督”全覆盖,努力实现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常态化,效果最大化。(虞晓江)